今天一位十几年没见的朋友请我们去吃饭,吃完在他公司闲聊时无意中说起他一个朋友的父亲得了癌症,被医生宣布只能回家等死了,有人送来了一个偏方,家人就是:死马只当活马医,试着吃起了这个方子,没想到吃了几贴就有了起色,就接着吃下去,现在已经是复查也查不出病症状了!于是这个朋友把这个方子拿来给了自己的亲戚吃,最近也有了起色!当下就跟他要了这个方子,因为十一年前父亲就是被癌症折磨而死,想起那时如果能有这个方子的话,说不定父亲也能活到现在了,只有经历过失亲之疼的人才会明白这个中滋味!不管这个方子是否真的有用,我把它放到我的空间上,如果有哪个朋友看到了可以转下来,说不定哪天能帮到人!上网查了查这几味药也真的是抗癌的药,平时没事也可以吃,有清热解毒之功效. 药方:红枣大的八粒,小的十粒(共十八粒)
铁树一叶
半枝莲一两
白花蛇舌草二两
服法:四味药为一剂可煎两次 第一次用水量大约十五碗煎两个小时,第二次约十碗水煎两小时,然后将药汤倒起日夜当茶饮服
说明:
一 该药主治各种癌症.根据服法结果,已经治愈了肠癌,肝癌,子宫癌,胃癌等,除乳癌效果差点外,其他癌症都有良好效果,特别是肠癌,只服四到六小时就起异常效果.
二 平时每月煎一次服用,因该药药性对脏腑之热素及生痔疮,热咳等症,服后都有确实生效且能彻底治愈
三 注意说明:半枝莲,清凉无毒,是排污草药,服后不能饮用开水,恐其冲淡药效,如果癌症三花(就是表面能看见烂的),可将刚生长的新鲜草药捣烂取其汁,将渣敷于患处,其汁用水热烧当茶喝,此药不分男女老少,服用三至四个月,方能彻底全愈,服用后大小便有浓血排出,这反映毒物,清除后即止,可免惊疑。
四 此方是一个犯人在执行死刑前三天供出来的,因恐死后失传,到目前为止,治愈者无数,是救人一大积德!
希望复印转发邻居亲友多作善事
附注:此方与六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国时报第七版登刊之内容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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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是天津的冬天,外面下着大雪
屋子里是黄色的灯光,火墙的温度让整个房间都很暖和
妈妈把还是3岁或4岁的我放在澡盆里
新闻联播总是准时的放起了“片头曲”
很快,妈妈用毛巾擦干一个小屁孩,拿棉被一裹,扔到床上
卷在被窝里能听到外面的风声,还有新闻联播里总是出现的穆斯林国家政要首脑,那时应该第一次伊拉克战争的时候
总有关于“飞毛腿”导弹的报道
后来来到珠海,第一年很冷,每天早晨5点起床,读书,哪来的毅力不知道。
那年由于来珠海新学期已开学,爸妈决定让我和姐姐自己在家读一个学期的课本
那个冬天就被记下来了,伴随着小学语文课本的记忆
再后来是读大学,我坐在校道上用手机拍下了已经掉光树叶的枝丫
手里还捧着一杯热咖啡
那时,我好像在石凳上睡着了
那时的冬天是用来挥霍的
还有一年冬天忘了,我在上楼梯,风忽然就钻进楼道的窗户了,衣服很单薄
我就被夹在楼梯中间,上也不是,下也不是
貌似是忘记带钥匙了,家也没人
我一边骂娘一边想,冬天也不怎么样嘛
今天好像是万圣节
晚上决定和哥们去酒吧玩,离家近,那里气氛一般,但SHOW很好看
比如上次两个艺人表演SM。演技很好,音效很好,舞蹈动作很好。于是本来闷的场就HIGH了起来
昨晚把放了好几年的吉他拿了出来,小堂弟说他想玩,找我要,我一想他的年龄和我当年迷恋吉他的年龄一样,那时候每个周末抱着吉他转一小时车去城市的另一头学吉他,乐此不彼,放学就抱着吉他,苦练指法。在房间嘶吼,跑调得离谱,还没节奏感,但当时就是感觉自己牛B大了。
后来,和老爸吵了一架,吉他也扔了,一直放在在角落封尘。
昨晚我看着吉他,摸了它一下,然后抽了根烟,把它放在墙角,继续打我的DOTA,矫情回忆太恶心,后来大半夜的和拉登整个珠海晃悠,拉登开着车和我讨论宇宙的起源问题,事实证明两个无聊到蛋疼的人在城市的灯红酒绿里找乐子,其实很没意思
对,完了。现在在公司想点子,好像有点秋天的感觉了。
补——老爷快结婚了,今年很多人结婚,一定是个好年。
放假前,掐指一算,8天假,一想过年才14天,于是很爽。
喝酒,打游戏,小旅游,在家宅着看电影喝啤酒,这样的日子在现在看来太珍贵了。今天下午睡醒,灌完昨晚喝的可乐,洗澡时窗外阳光很好,我想着手头的工作,结果想到了一个看似很不错的点子,奇怪了,总是在厕所里想到点子,灵感的源泉看来也不那么美好,再次证明美好的假设都是狗日的虚伪命题。
没人做饭,老爸老妈都去旅游了,我翻箱倒柜找吃的,月饼吃腻了,叫外卖是不可能的,钱用光了,掐指一算,出来一年只有负债没有一分存款,是不是另一种潇洒,或者说SB,好吧,我承认。
好在有啤酒,把冰箱里剩下的肉翻热吃,现在太阳下山了,我再写BLOG,期间有兄弟不断叫我晚上喝酒,而这一刻,你与我共度。好吧,顺便推介一个电影——四个房间 昆丁斯塔钉螺 有份演出,这是一个很吊的导演
完
我很久没有提笔写点什么了
有时我很想写点什么,像以前一样随心所欲
可以忘了什么狗屁冲突,可以不字斟句酌
打我的错别字
写天马行空的小说或者泛酸的两三行子
像波子一样,像小时候一样
躲在空房间的冬天夜晚,在台灯下写点什么
是手稿
旁边有热茶,还冒着热气
收音机开着,有音乐,淡淡的调子
可能是深夜
明天还要上课,我考虑着小说该怎么继续
幻想着,明年我就能在街上被女孩叫住,拿我的签名
小时候的那些美好又诚实的欲望
我现在想着钱
偶尔会想起当时的感觉,在床上,想想明天的狗屁课程,还有那个有体香的女孩
然后睡着
那么一定没人看——所以贴歌,不错。想听就把博客下方的音乐先暂停,再播放这个播放器。
Take It With Me
by Tom Waits
Phone's off the hook
No one knows where we are
It's a long time since I
Drank champagne
The ocean is blue
As blue as your eyes
I'm gonna take it with me
When I go
Old long since gone
Now way back when
We lived in Coney Island
Ain't no good thing
Ever dies
I'm gonna take it with me
When I go
Far far away a train
Whistle blows
Wherever you're goin
Wherever you've been
Waving good bye at the end
Of the day
You're up and you're over
And you're far away
Always for you, and
Forever yours
It felt just like the old days
We fell asleep on Beaula's porch
I'm gonna take it with me
When I go
All broken down by
The side of the road
I was never more alive or
Alone
I've worn the faces off
All the cards
I'm gonna take it with me
When I go
Children are playing
At the end of the day
Strangers are singing
On our lawn
It's got to be more
Than flesh and bone
All that you're loved
Is all you own
In a land there's a town
And in that town there's
A house
And in that house
There's a woman
And in that woman
There's a heart I love
I'm gonna take it
With me when I go
I'm gonna take it
With me when I go...
上个星期终于有了双休,于是喝足三天酒,一直保持次日下午才能醒酒的状态。
事情也在最后一晚上发生,傻俊喝多了,我也喝了不少,于是很冲动的,他拿起桌面的胶质盒子,朝一个挑衅过他的人走去,我拿起了桌面的半径2分米的玻璃质烟灰缸跟着他身后,他砸了过去,我也把烟灰缸砸在了那人头上,烟灰缸瞬间粉碎,我完全没意识到后果,坐着的人一脸惊慌,场子乱作一团,女孩尖叫哭泣,然后血染红了那人的衣服。
耶酥把傻俊按在沙发狠狠地扇了几巴掌,教训弟弟时像个爷们,又是一轮骚乱,那哥们不发一言。
事后,我才被兄弟们告诉,玻璃烟灰缸已经粉碎,用耶酥的话说,那烟灰缸如果落在自己头上,估计自己已经挂了。再经过那人的一轮解释,貌似是误会,于是那个很有风度的哥们,让我更加无地自容,这本不该发生的,严重鄙视自己,在医院找到了那哥们,那哥们一再表示不追究,医生说没什么事,于是再次道歉,目送那哥们远去,各自回家。
第二天酒醒,一身冷汗,虽从小惹事打架,但从没拿过那么硬的东西砸人脑袋,我满脑子想的是——要是那人挂了,我的逃跑路线该怎么走?
更加鄙视自己的盲目,MLGBD都23岁的人了,还是控制不住情绪。
寻找那哥们,想看看有啥事没有,结果他手机丢失,只能找到唯一认识他的女孩,她听到电话那头传出我的声音,二话不说把电话挂了,听着忙音,我再次懊恼,一拍自己脑袋——狗日的冲动!!!!
很不幸,做了件傻事。还有,这个可耻的过程中,我姐送我的那条开罗手工艺人打造的银手链也丢了,就当帮自己挡一劫吧,算做自我安慰。
于是,再次鄙视自己,顺祝那哥们安好,真的抱歉。
这两天台风过境,好像在台山登录,珠海照例下了大雨,放在公司的球衣球鞋只能继续放着,计划好打篮球的日子都没去成。难得有清闲的日子,在太阳下山前能够下班。
时间多了,就回忆了一下,原因还是一条手绳,黑、黄、绿三色,很漂亮的搭配,在那晚我收拾旧衣物时发现,在一件5年没穿过的军装上衣口袋里,我掏出它时惊喜了很久。读中学那阵子很喜欢手绳这个饰物,当时的女孩也乐意送我这个小玩意,于是那些日子拥有了很多条这样的手绳,只是这条那么好看的手绳我竟然无法记起是谁送的。我也不知道它怎么就会藏在了某件上衣口袋那么多年,这种惊喜就和你在抽屉里找到一沓忘了的百元大钞的感觉类似。当然,百元大钞比较好一点。
把它带回公司,已经脱落的地方让公司的同事帮忙编织起来,每天戴在手上,觉得很棒,那个女孩很有眼光,好的东西总能经得起考验。在Q签名上留下疑问,那些朋友都调侃,是她们送的,我一一回忆,觉得应该不是,应该是更恬静、可爱、漂亮的女孩,于是我再想,还是不知道谁送的。
那时,好像迷恋三毛,那时每天写文字泛酸,那时觉得韩寒是神,那年觉得王朔和我是一类人,那年觉得自己一点是最好的写字人,那年放学打架发泄多余荷尔蒙,尽管被揍得次数不少,那年在酒吧晃荡,前面女人的短裙刚好遮住屁股。那年有个女孩,是我女朋友,她笑起来像白开水在阳光下的感觉,我也不确定是不是她送的,貌似没那么好艺术细胞··呵呵
反正,就这样了,无论是谁,谢谢你···多年后给一个操蛋大龄青年,一份惊喜。